吴亮律师
如果公司在离职员工最后一个月未按规定缴纳公积金,员工可以依据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第十五条和第三十八条的规定,要求公司补缴。该条例明确规定,单位录用职工的,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,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,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。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,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;逾期仍不缴存的,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。 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从法律角度,员工离职后可通过以下方式确保公积金权益:首先,离职前与公司确认公积金缴纳情况,并要求公司提供缴纳证明;其次,若公司未按规定缴纳,及时与公司沟通并要求补缴;若公司拒绝,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,并提供相关证据;最后,保留好所有与公积金缴纳相关的证据,以备不时之需。 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在不同情况下,员工可采取以下操作:若公司明确拒绝补缴,员工可先与公司协商解决;协商无果,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,并提供相关证据;管理中心将依法处理,要求公司补缴。若公司仍不履行,管理中心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。员工需保留好劳动关系证明、工资条等,以便维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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